
汉寿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关于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
通 知
各乡镇(街道)、高新区、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:
根据气象预报和当前天气形势,按照《汉寿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(试行)》规定,经会商研判,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:自1月22日10时起,解除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。
各单位及乡镇(街道)、高新区要继续关注低温天气带来的影响。加强夜间低温引起的道路桥梁结冰防范应对,加强融雪融冰期间大跨度框架建筑物、农业养殖大棚、老旧危房、临时搭建棚舍、建筑物屋顶构筑物等重点对象防倒塌工作,持续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准备工作,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
汉寿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6年1月22日
编 辑:刘思怡 一 审:刘晓燕 二 审:周海燕 三 审:张智峰

责编:刘思怡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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